Monday, May 08, 2006

Puff Daddy feat. Faith Evans, 112--I’ll be missing you

如果要介紹hip hop, 呢隻唔係最好既選擇, 遲下或者我會再講好選擇, 不過呢隻就係其中一隻最影響到我既, 不過係因為細個, 係有少少幼稚既.
最初我睇mtv聽到呢隻歌, 又買左Puff Daddy隻No Way Out, 入面都有呢隻歌, 係寫黎紀念佢被鎗殺既老友The Notorious Big既. 要講點解biggie會被人射死, 就要講埋同佢之前都係老友, 但係之後反目成仇, 最後又被人射死左既Tupac, 仲要講埋東西岸幫派火拼, 成匹布咁長, 都係唔駛講. 我只係要講, 依家如果你睇到雜誌寫黑人rapper打打殺殺點點點, 又咁咁咁, 仲自己加埋無知評論, 係太過膚淺, 諗得太簡單. 報紙都還好, 淨係當報導每一件事. 佢地無一個唔係幫派份子, 無一個唔係”高層”, 如果你要扮識得佢地既野, 係無謂同幼稚. 我覺得聽落覺得好聽, 識得揀真係好聽既野黎聽就夠.
講番隻歌, 曾經令我耳目一新. 呢隻歌sample自八十年代樂隊The Police(中堅成員係依家都仲活躍樂壇既Sting)既名曲Every Breathe You Take, 講真, 當時我真係無諗過, 無見識過一隻歌既音樂底係可以咁樣做出黎既. 拎左另一隻歌既一段出黎, 加下適量既鼓擊, 適量地加減修補, 就成為一個beat, 寫一首rap出黎. 雖然後來我睇過一本hip hop天書Hip Hop America(by Nelson George), 知道呢個整beat方法歷史攸久, 又聽到過唔夾beat都可以sample到, 又聽過好多更加好聽既beat, 不過呢隻歌對我黎講係有少少歷史意義. 不妨搵齊兩隻前後夾住聽, 會幾得意. 香港都愈來愈多所謂監制同作曲會咁樣做歌, 不過我想講, 人地每個sample都俾足版權錢, 係買到人地同意既, 唔該負番呢個責任. 陳冠希既香港地同Tupac既To Live and Die In LA係好例子, 將兩首歌寫埋一齊真係令我好羞恥, 不過在於似乎有人從來都無提過佢”sample” To Live and In LA既情況下, 我都成日講, 因為係對香港呢個地方既見證.
歌詞都係講下P Diddy對Biggie既懷念, 因為有人同我講過rap未必係佢地自己寫番, 所以都係聽下就算, 同埋rap寫得好唔好, 唔係rhyme就ok, 仲要聽下個flow.(只可意會… 不能言傳…) 我覺得呢隻都算ok既, 幾fluent, 都係有人同我講過, 聽番黎.
Puff Daddy值唔值得聽? 我覺得麻麻, 好pop, 我覺得佢係新一代hip hop愈來愈pop既開端. 如果要聽, 聽Biggie就最好, 好識得寫rap, rap入面既flow好fluent又有變化. 其實對於聽hip hop我唔係呢個世代既人, 我好九十年代, 少少八十年代. 我會叫你聽Biggie, Tupac, Big Pun, Fat Joe, Jay-Z, Nas, Ice Cube, Wu Tang Clan眾人等等, 唔會叫你聽50 cent, Eminem, Kanye West, The Game等等, 因為… 純粹係好聽同唔好聽既分別. 佢地好多都已經被殺, 已死, 或者唔死都半退狀態, 但都係佢地比較好聽, 我唔知係咪因為我老, 應該都係佢地真係比較勁既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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